“一问责八清理”明白纸
(一)一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二)八清理:
2016年清理内容: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3、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6、对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8、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2017年清理内容:
1、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
2、对项目落地难问题进行清理
3、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4、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进行清理
5、对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
6、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7、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8、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